铜川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
| 招商动态 |2016-09-15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陕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试行办法》第三条、《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九)项的规定,现对以下十二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一、2016年铜川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单位
(一)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号中陕国际大厦4-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000100168460,法定代表人为肖玉龙。
该公司在承建武警陕西区域训练基地二标段工程(铜川市新区管委会重点项目、国防工程,建设单位为陕西省武警总队)时,拖欠322名农民工2015年全年工资肆佰叁拾捌万柒仟伍佰肆拾伍元(¥4387545.00)。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16年7月29日向该公司下达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决定书》(铜人社监令字〔2016〕第 67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该公司共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仍拖欠贰佰捌拾捌万柒仟伍佰肆拾伍万元(¥2887545.00)。
(二)陕西振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40号西港雅苑第9幢1单元28层12801号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068650528B,法定代表人为敖之恩。
该公司在承建新区水岸巴黎工程(铜川市新区管委会新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伟安置业有限公司)时,拖欠135名农民工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工资共肆佰伍拾万陆仟伍佰肆拾三元贰角(¥4506543.20)。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16年1月22日向该公司下达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决定书》(铜人社监令字〔2016〕第 10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市新区管委会协调,由陕西伟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7日借资垫付了贰佰叁拾柒万元农民工工资(¥2370000),目前陕西振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拖欠农民工工资贰佰壹拾叁万陆仟伍佰肆拾叁元贰角(¥2136543.20)。
(三)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靖江市江平路2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82732498545B,法定代表人为蔡永进。
该公司在承建王益区金茂国家大厦工程时,拖欠167名农民工工资共壹佰玖拾伍万肆仟元(¥1954000.00)。经王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该公司与建设单位达成代付工资协议,约定由建设单位代付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目前尚未履行。
(四)陕西呈祥建筑劳务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咸阳市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段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400100053886,法定代表人为巨海伟。
该公司在承建王益区铜煤4号楼工程时,拖欠57名农民工工资伍拾玖万壹仟玖佰壹拾壹元(¥591911.00)。
(五)铜川市耀州区河西建材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铜川市董河镇政府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221100002451,法定代表人为张高文,身份证号码为610221196302284111。
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法定代表人张高文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45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贰拾陆万零玖佰元(¥260900.00)。耀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6年1月4日向该公司下达了《铜川市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决定书》(铜耀人社监令字〔2016〕01号)并以张贴的方式送达,责令铜川市耀州区河西建材有限公司和张高文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张高文并未履行该责令改正决定,也未与耀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
(六)铜川市金麒麟实业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耀州区药王路西段隆泰家具城综合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2045902741666,法定代表人为白胜麟。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白胜鳞于2016年3月26日突然失联,导致公司拖欠40名员工自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的工资共玖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陆元(¥919866.00)。耀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无法联系到白胜鳞本人的情况下,根据前来投诉的劳动者提供的工资表向铜川市金麒麟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铜川市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决定书》(铜耀人社监令字〔2016〕第18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铜川市金麒麟实业有限公司并未执行。
(七)宜君县偏桥建设砖厂,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地址为宜君县彭镇湫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222300000257,法定代表人为吴春光。
该企业于2014年10月24日,拖欠甘肃籍农民工28人工资共拾万零捌佰元(¥100800.00),造成市级信访事件;2015年8月10日,拖欠四川籍农民工32人工资共玖万陆仟肆佰贰拾叁元(¥96423.00),造成群体上访事件;2016年3月8日,又拖欠甘肃、四川籍农民工33人四个月工资共叁拾贰万零柒佰零壹元(¥320701.00),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向其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该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多次违法拖欠工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八)宜君县昊泰煤矿,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地址为铜川市宜君县太安镇南塔仁字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000300004847,法定代表人为芦红军。
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6年7月日常巡查时,调查发现该企业拖欠92名农民工三个月工资共捌拾万陆仟壹佰柒拾壹元(¥806171.00)。2016年8月2日,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企业下达了《宜君县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君社监令字〔2016〕6号),责令其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宜君县昊泰煤矿分别于8月12日支付了14名农民工工资拾万元(¥100000.00),8月16日支付了20名农民工工资贰拾伍万元(¥250000.00),目前仍拖欠伍拾万陆仟壹佰柒拾壹元(¥506171.00)。
二、未整改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单位
(一)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林州市采桑行政街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581715632466U,法定代表人为宋俊才。
该公司自2013年承建恒源太阳城太阳神大酒店项目(铜川市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为铜川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停工)至今,共拖欠430名农民工工资壹仟柒佰万元(¥17000000.00),至今未能得到彻底解决。
(二)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注册地址为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崇文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200100010675,法定代表人为周海珍。
该公司于2015年承建铜川新区铜煤小区项目(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房,建设单位为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时,拖欠903名农民工工资叁仟零陆拾贰万伍仟元(¥30625000.00)。经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多次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于2016年春节前夕支付了441名农民工工资壹仟贰佰壹拾贰万叁仟柒佰壹拾元(¥12123710.00),目前仍拖欠462名农民工工资壹仟捌佰伍拾万壹仟贰佰玖拾元(¥18501290.00)。
(三)海南中建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电子城电子东街幸福时光A座1幢21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10113200015095,法定代表人为王继友。
该公司于2015年承建铜川新区中药材检测研发大厦工程(市新区管委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为铜川新区千金方置业有限公司,已停工)时,拖欠170名农民工贰佰叁拾万元(¥2300000.00),经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多次责令限期改正,至今仍未支付。
(四)陕西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草阳村1号三层东户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671058230,法定代表人为张桐。
该公司于2015年承建新区申河老城改造工程(市新区管委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为铜川市金麒麟实业有限公司,已停工)时,拖欠230名农民工工资伍佰叁拾万元(¥5300000.00)。经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多次协调,仍未得到解决。
如有疑问,可直接与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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